空气炮安全操作规则
一、操作程序
空气炮安装完毕后,认真检查,无问题后,向
空气炮充气,并进行密封检查,合格后方可进行空试,试放时应逐步升至正常工作压力。
1、
空气炮应有专人负责,切不可随意操作;
2、
空气炮操作前确保给料机及料仓闸门已启动或打开;
3、使用前应检查料仓内堵塞位置,然后根据料仓堵塞具体情况分台分层释放;
4、
空气炮释放应从下层开始,依次向上,间隔时间应在10秒以上。避免上层物料把下层物料夯实;
5、手动控制时,操作按钮的时间在不低于1秒。同一台
空气炮两次操作时间的间隔应在60秒以上;
6、使用前检查炮体内压力应达到0.4MPa以上,(工作压力0.4—0.8MPa);
7、不可在物料正常流动的情况下启动
空气炮,避免将物料夯实,造成物料堵塞;
8、环境温度低于-20℃后,不可向
空气炮内充气使用;
二、安全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,人员要远离料仓落煤口;
2、如需在料仓内进行人工清料或其他维护作业时,应确保,总进气阀已关闭,炮体内无压缩空气, 控制电源已断开;
3、
空气炮维护保养时,应确认炮体内无压缩空气, 控制电源已断开;
4、
空气炮未稳固在料仓上之前,切勿随意试放;
空气炮的选型主要依据料仓的规格尺寸、仓内物料的架桥特点、堵塞的状况等,一般选择较大的规格,然后可以通过调节供气压力来控制
空气炮的冲击力。
选型包括:
空气炮控制器、
空气炮本体型号、
空气炮喷吹管型号
在各种贮料仓内,贮料由于潮湿、积压等原因,可形成不同类型的起拱堵塞现象.为适应各种情况的需要,我公司有多种规格的
空气炮供选用.其选型及布
置形式应根据料仓形式、容量、截面积、卸料角度,贮料性质、环境等条件综合考虑。
1、选型原则:
(1)容积30、50、70L的
空气炮主要用于贮料比重小(取决于物料颗粒大小、湿度大小),流动性较好,贮料仓容量及截面积较小的场合,如:粮仓、氧化
粉、木屑、塑料仓、小型水泥仓及输料管路上。
(2)容积70、100、170L的
空气炮主要用于贮存一般物料的中小型料仓。如:高纯石墨、化肥、水泥、铸造用沙、小型装车闸门,小型矸石仓等。
(3) 容积170、300L的
空气炮,主要用于贮料比重较大,贮料仓容量及截面积不太大,流动条件差及易板结压实的贮料仓上,石灰窑等石灰结壁。 如:各种中
型装车煤仓,容量较大的原煤仓、缓冲仓、小型的精矿石料仓等。
(4) 容积500L的
空气炮,主要用于大型的贮煤仓,比重很大的精矿石仓及
空气炮其他特殊用
(5)容积500L以上定制型
空气炮,主要用于直径30米的超大型出料仓,可分为单头和多头
空气炮。
在热态上应用时应选用耐热型
空气炮配置,对于防爆要求的场所应选用气控型或电控防爆型电磁阀。
一般布置原则:在料仓结构分析及现场考察,一般来讲最易起拱、堵塞的部位,在垂直仓壁与锥形料斗结合部至下部,所在布炮重点也应在此范围。针对各
种情况在容易起拱处按角度分层次布置
空气炮若干台,组成一个操作系统进行工作。一般来讲,布炮的层距为0.9-2.5米,间距为3米左右交错配备。这些只是一
般选择方法。一个料仓确切的配置几台,分几层布置因具体情况而定。
注意事项
空气炮型号的选择,根据应用对象的安装空间和安装方便性而定,不同的型式对
空气炮(别名:空气助流器,破拱器,清堵器)的清堵效果没有影响。
1、容积15L、30L、50L、75L的
空气炮主要用于贮料比重较小、流动性较好、贮料仓容积及截面积较小的场合,如:粮仓、饲料、化工原料、木屑、塑料仓、小型水泥仓、旋风分离器出料仓、袋式除尘器出料仓、静电除尘器出料仓及输料管路上。
2、容积100L、150L的
空气炮,主要用于贮存一般物料的中小型料仓。如:化肥、水泥、铸造用沙、小型装车闸门、小型矸石仓等物料的贮料仓容不很大的料仓上。
3、容积300、500L的
空气炮(别名:空气助流器,破拱器,清堵器),主要用于贮料比重较大,贮料仓容量及截面积较大,流动性差及易板结压实的贮料仓上。如:各种装车煤仓,容量较大的原煤仓、缓冲仓,小型的石子、矿石等料仓和其它特殊用途的场合。
4、在热态上应用时应选用耐热型
空气炮。对于防爆要求的场所应选用手动阀、气控阀或电控防爆型电磁阀。